更/(附上新聞監視器畫面)就在今天,我差點被殺死了
更/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94720
補上新聞連結,裡面有監視器畫面,對於一些沒水準的留言我也不想加以回覆
另外再次說明,走往警局的路上其實心裡大概就有底這種事情很難告成,但堅持提告的原因真的就是希望至少讓那位駕駛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算只是一張起訴書、一個到案說明、一通警察的電話也好!
台灣的交通秩序一直都還處於落後的狀態,這種未被禮讓的事情其實也在自己身上發生不下上百次
這次堅持走往警局是因為這輛貨車真的是惡狠狠的往我們的方向不減速的衝來,明明我們都已經快走到雙黃線上了,我們的後方有一大段空間可以讓他過,但他卻用這種方式很明顯的就像是威脅你要你讓開,因為他鐵包人不怕你
你能做的只能努力自保,但只因為你自保而沒造成傷害,對方就可以逍遙法外,是不是就是要有人以鮮血來證明,這種狀況有多糟糕大家才會開心?
若今天是位老人家呢?若是一位推著嬰兒車的媽媽呢?弱勢身障者呢? 那些沒辦法即時跳開的人,他們的安全怎麼辦?
就像影片最後說的,吿不告得成不是我的重點,而是在於給那個人一個警惕,而不是摸摸鼻子想說算了我沒受傷,如果大家覺得這個叫你用司法,這樣台灣交通永遠不會進步。
當初提出自由民主、民選總統、女性投票權、婚姻平權等現在大家認為正常的事,哪一個不是從被當時大家認為不正常或反應過激等批評這樣一路走過來的。
順便告訴大家,我已出社會,職場也混的不錯,不是什麼草莓族,可能就說我是個雞婆想讓台灣進步的人吧
==========以下為正文=========就在今天晚上約11:49左右
行經台北市莊敬路與松勤路口
走在斑馬線上, 亮著行人綠燈
大家紛紛走過馬路
我和友人當時也如他人一般的走在斑馬線上
馬路都已經過了快一半
一台卡車 直狠狠地朝我們衝過來
在他明明有很大的空間可以閃過我們的情況下
在我們走在綠燈的斑馬線情況下
在完全一絲絲慢下來的跡象都沒有的情況下
往我身上撞過來
是我奮力地往前跳 就差那麼幾公分的距離
在那樣子的車速下, 我想我不是死了也半殘了
而那台車繼續依照那樣的速度衝往下個路口
當下的我可以明顯感覺到威脅甚至針對
他就是這麼這對著我衝過來
我帶著未平復的心情走向警察局
認爲這種人, 這種行為必須受到處罰
但到了警察局, 只因為那是台車子, 只因為這跟交通大隊有關
只因為我跳開沒有受傷, 所以他們並不打算處理這個案子
他們幫我們調閱了監視器, 也在監視器裡清清楚楚的看到一切畫面
那根本叫做蓄意謀殺
我本來堅持說我要提告重傷害未遂
警察卻說沒有辦法, 沒有這回事, 這頂多只能檢舉他開車行為不良
因為我沒有受傷, 所以他們不能做什麼
當下的我真的氣哭了
這就好像有人拿出槍指著你開槍, 只是你蹲下閃過了一節
就好像有人硬拉著你去暗巷試圖強姦你, 但你奮力掙脫開了, 所以他沒成功
而警察就好像在告訴我, 這些人, 都不叫罪犯, 因為他們沒有對你造成實質上的傷害
而正因為, 那是台車子, 所以把事情推到交通大隊, 推到交通違規上
車子, 他也可以是武器, 他也可以置人於死地, 他也可以用來犯罪
而我當下遭受到的強大威脅感, 以及監視器裡清清楚楚的畫面
都不足以為我伸張正義, 甚至認為我小題大作?
只叫我去交通大隊通報, 給他個罰單就好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明明就有種傷害未遂罪, 明明就有監視器畫面的證據, 明明內心受到的威脅和恐懼真真實實的存在
但我還能做什麼?
這種人憑什麼能繼續安安穩穩的過他的生活, 在路上當惡霸
直到他有天真的撞死了一個人, 才會有人想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