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家不要再買福義軒了

(更)
沒想到這篇文章會上熱門
很感謝這麼多人都支持用消費者的力量監督企業勞動情況這樣的理念

我知道一定有人會說抵制沒有用
或是說抵制了A要不要抵制BCDE

但我的想法很簡單
如果連出了重大職災案件且惡性違法的大企業我們都可以無視他的企業社會責任,那要如何期待台灣其它的企業會守法並擔起社會責任?

賺錢的企業一定有法遵的能力,但為何知法犯法,寧願被一再開罰也不改善?說穿了還是因為就算不守法也不痛不癢。

我相信台灣在進步,過去一周要上班六天不過是20年前的事情,很多企業還以舊有的商業模式在運作。但是當新一代的我們關注勞動、環保、守法、社會責任等價值,絕對會決定未來什麼樣的企業會轉型生存,什麼企業會被淘汰。

也絕對會決定未來我們以及下一代的就業環境是守法安全還是繼續只把勞基法當參考。

最後,還是呼籲福義軒,如果有心帶頭整頓改革,相信大家會願意繼續支持他們的產品。希望台灣能走向尊嚴勞動的社會!

--以下正文--
不知道要發哪個板,但因為福義軒曾經是我心目中的美食
所以發美食版,如有違反板規請告知

我曾經非常喜歡福義軒的餅乾(胡椒餅乾)
直到前幾天福義軒工廠發生越南籍女移工遭機械絞斷手臂事故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84229)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福義軒的違法紀錄
(文章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052518444770272&set=a.299241770097967&type=3)才驚覺福義軒居然是賣血汗餅乾

勞基法32條第2項就是加班時數的限制
包含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或一個月加班工時超過46小時都是違法(感謝卡友指正)
這些規定就是怕勞工太累導致意外的發生

但福義軒從2016年一路被開罰至今
仍然惡意不改善
今年的事件政府加重處罰後也僅能開罰15萬而已
對廠商來說罰15萬算什麼,省下來的勞動成本不知道有多少
他們真正在乎的是消費者的譴責跟企業的商譽

現在福義軒事業越做越大
甚至連7-11也買得到
但我只要想到勞工因為太累手臂被機器絞爛的畫面
福義軒的餅乾就嚥不下去
真的拜託大家在福義軒痛改前非之前
不要再吃福義軒的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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