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愛偷喝別人冰箱的東西,然後現在喝出問題他媽還要告我

宿舍的冰箱是共用的,
生活規章也很清楚我也很遵守,
誰冰進去的都做自己的小標籤負責,冰箱有四個人使用,但就是有一個很不檢點,常常喝東西喝到一半冰進去就永遠沒拿出來或者食物也是放到發霉,
常常都是一講再講才很煩躁的去清理,
然後別人冰進去的他都會看到然後偷喝,
沒開過的東西冰進去下次去看已開過然後少一點點,
我每次都有做標籤但還是被喝,
包含我上禮拜有一罐次氯酸水準備用來家具消毒用,
想說讓它冰冰的噴起來也比較療癒,
我從家裡帶來的裝在舒跑寶特瓶裡面然後我標籤有寫我的名字了我還特別做一個「別喝!」的標籤,
但還是被他喝一口或更多,本來整罐滿的少20多%,
我當天回宿舍才知道他送醫院,
我上網查那個屬於弱酸性,
我不確定醫院會怎樣救他 只知道拿東西誤食不會致死,
但我當晚就被他媽媽找上門靠北,
我也拿那個罐子跟標籤甚至他平時的習性跟她解釋也不聽,
一直在那邊跟我說要我自己去跟警察跟法官講,
然後說我們冰進去的東西是有很貴是不是?然後拿出皮包抽出一疊或百或千的鈔票暴躁的數給我看嗆我說「灣刀啊嗯洗公謀集」之類的,結果數一數也是整疊放回皮包讓我頓時有些黯然,我解釋了又跟我說要我去跟警察法官講,那妳既然這樣回我 現在來找我幹嘛我也不知道,
反正嗆一嗆說要告之後我解釋了又說我沒大沒小沒禮貌,
後來校監聞聲過來關切瞭解情況之後,
起初有嘗試調解但最後差點跟那大媽打起來,
我跟我一個室友有把校監拉住,
我其實只是用兩成力道象徵的拉擋而已,
但我那個龍舟隊的室友耿直,
出了10分力滿臉通紅在拉擋。
後來那個大媽氣沖沖走了還說要申訴校監,
大媽走後校監很生氣現場就打電話開擴音給學校法律顧問,講情節之後,那個法顧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在電話裡笑,說我們不用理他,後續有真的收到公部門的東西再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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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3/3 2200的後續更新,
以下內容經委任律師(法顧擇派的律師)指示,
只得以列案式精要帶過,故只講結論細節保留:
1.經3/3上午調節委員會後,冷藏經標籤告示之次氯酸水屬個人行為,冰箱之生活公約並無限制放置品項種類,僅要求清楚註明所有人及不得擅取他人物品,經查該室友本身也有在冰箱以比菲多空罐儲放汽車用雨刷精且無額外警告標語至今至少半年(另應外系室友儲放打火機專用煤油、龍舟隊室友有儲放處方簽個人傷藥),故冰箱之混類儲放現象屬四人共識,最終對方認同我並無誘食跡徵及犯意動機,針對此案對方(含對方委任律師)決定放棄(非保留)法律追訴權。

2.委員會的鋁門遭對方家長散會後蓄意蹬足破壞,委員會表示要處理。
3.校監於調解期間受到對方家長言詞公然侮辱,校監本人表示要處理。
4.先前之所有偷吃偷喝因現有證據不足,故我方現階段決定不提出正式指控。
5.誤食當事人經休養現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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