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嚇死的道德觀,致愛情。

最近女友與一位大安分局偵查隊小警察搞上床
(這裏簡稱為小吳)
女友的事情已解決 就是分手

不過該名員警的態度實在令人衝擊三觀
男人有上床就上床有什麼好不敢承認
前女友都已經認了
當天執勤時間單獨與我前任逛公館然後去餐酒館吃飯約會,我抓個正著,請我前任出來解釋到一半,這位小吳出來了,伴隨一陣風就是那個風,超級囂張!差點吹的我溜走,配上那個嘴臉,實在驚人!
我:你是誰
小吳:朋友(因為我知道他與前任已經上床過了)
小吳:那你是誰
我:我是她男朋友
忽然他那個風又起來了,讓人氣氣氣氣氣,開始說出一些衝擊我三觀的言語,警察真的跟電視上一樣,開始說起法了,以下為對談。
我:你沒有覺得自己做錯嗎?
我:普通朋友是可以打砲的嗎?
小吳:阿你們結婚了是嗎? 你們結婚了嗎?
我:這個道德方面不是正確的吧?
小吳:所以你們結婚了嗎?所以你們結婚了嗎?
我有犯法嗎?我有犯法嗎?
我:我就問一句,你有跟她打砲嗎?
小吳:有犯法你去告我啊!你去告我每!你就去告我啊! (有影片此為擷取一小段)
跳針跳針跳針,叫你告我~
完全毫無羞恥感,我以為警察正直有道德感,雖然說現在是法治社會,不過如果只剩下法來治社會,好像也有點可怕對吧?如此低劣道德標準的人來當人民保姆,讓我無法期待。

P.s. 在執勤時間也能來場浪漫的約會,Policeor,馬上開約,快來下載。
公道自在人心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事後到警局與他的上級巡官告知,原來是同種人,也是告訴我,他今天法律來說沒有錯,我問那執勤時間是能夠這樣出去約會的嗎?回應卻是執勤也能吃飯啊,吃飯跟約會的界定是你主關的界定,好吧,一切都是我太主觀了,原來警察在執勤時間和與工作不相干的朋友逛公館一個小時,再到一間餐酒館品嘗美味炭烤豬肋排是正常的執勤用餐,「公務車」載送回住家收拾就不提了,反正也是會被河蟹掉!
各位這樣子以後被另一半抓到了,記得說你在工作喔!我不是一竿子打翻所有警察,我也很敬重警察,只是就是會有少數的人,加上上級的保護,造成這樣子的現象,讓我醍醐灌頂,改變我的三觀,感嘆師傅!

favorite_border9286
toc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