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值得我們的掌聲

https://www.dcard.tw/f/trending/p/231541735-我是長榮罷工資方派-#文長

這篇原PO的文章被留言讚爆,真是讓我見識到臺灣人的勞動觀念了XD

先說一下罷工的定義好了
勞動部2018年1月2日勞動關3字第1060128991號函釋:「又工會依法行使爭議行為及設置糾察線係其法定權利,目的係為向雇主施壓,以迫使妥協進而達成其提升勞動條件,爰工會進行罷工僅係手段而非目的,至於糾察線之設置係為達到罷工之效果,而在罷工現場對尚未參加罷工之勞工或對消費者進行勸諭或阻止,使欲提供勞務之勞工或消費之民眾支持罷工,並在不影響人身安全及公共利益等情事之前提下,縱造成第三人一定程度之不便,仍應尊重與忍受工會爭議行為行使之權利。

參考來源: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215803&page=2

白話版:
罷工就是要「影響雇主營運」讓消費者不便,進而向雇主施壓,讓雇主接受協商來達成勞動條件提升的手段。

所以在那邊訴求什麼「旅客好可憐」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員工罷工的目的就是要旅客抱怨,向航空公司施壓,說為什麼你們公司的待遇會讓員工無法接受,你們公司快點改進(或是要開除不適任員工就開除,要走訴訟快去)。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第3項也沒有說航空公司是「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各為如果覺得不妥,向立委施壓,請他們修法吧!

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一、自來水事業。
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三、醫院。
四、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

講到這大家可能會說:
(主張一)啊他們跟其他行業比待遇已經很好了啦!
(主張二)公司賺錢為什麼要分給員工,那公司虧錢減薪你們要不要。
(主張三)不爽不要做。當初進公司就知道待遇是這樣。工時長,要輪班等。
(主張四)人性的貪婪。

面對大家都喊貪婪的「長榮空服員」,上述主張,我們一個一個來看吧。

【反對一:欠缺比較基礎】
不同工不同酬。大家知道這件事吧
哪有什麼比較基準點。
醫生辛苦、護理師辛苦、消防員辛苦、警察辛苦、客運司機辛苦、保全辛苦(馬的勞基法放最寬的就這個,工時超級長。一個月可做到288小時。幹)
→我完全支持警察、消防員組工會。任何行業都需要公會。
台鐵也過勞、高鐵也過勞
律師、法官都在爆肝大家知道嗎?
啊,你們法官月薪十幾萬了,一個月結案個100件,還好吧?

過勞之島是大家的共識。
但是行業間比較的基礎是什麼?我沒有看到任何人說明。

今天我們拿消防員、醫護人員來跟空服員比的意思是什麼呢?
今天我們拿警察、空服員比,又是什麼道理呢?
沒有任何道理。
這樣的邏輯只告訴我們:只要有比空服員薪水低、待遇差的行業存在,空服員罷工就欠缺正當性。

那大家就繼續做到死吧。因為保全業永遠是最寬的。
大家就建議那些空服員去當保全吧。

反對一的結論就是,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特殊性,爭取自己勞動條件、待遇的權利是作為一個勞工的基本權利。
沒有講出任何可比基礎,單純拿薪水、福利來比較,是完全錯誤且沒有邏輯的。

【反對二】
公司賺錢為什麼要分給員工?
當然可以不要分啊,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而原PO的文章支持、且助長這樣的觀念。
工會主張「平分」的用語或許不那麼貼切,但就是公司應與員工分享利潤的意思。
不然,數字說什麼經濟成長好,企業賺錢。人民卻無感。就是這件事。

結果現在長榮員工跳出來爭取自己的薪資待遇,被說貪婪?
還被問說公司虧損,減薪要不要?

這根本兩件事。前者是公司賺錢不願意加薪,不願意提升勞動待遇。我出來爭取還可能會被裁員。
後者是公司虧錢,我願意繼續待這間公司,表示他其他待遇福利夠好,我可以接受減薪(或是接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就這樣啊

白話版:
薪資增、減是勞動契約約定事項,公司不能片面變更。
加薪多半勞工會同意。減薪的話,勞工可以不同意。
但原文問說「公司虧損減薪要不要?」
當然可以不要啊,等公司來預告終止契約嘛
就看員工願不願意共體時艱爾爾。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反對二的結論就是
現在有員工出來跟老闆講說要分配利潤
公司的利潤一部分是員工爭取來的,結果被輿論講成貪婪。
那我們憑什麼抱怨經濟成長無感啊?
老闆賺錢、老闆有感,然後再跟員工說共體時艱。
沒賺錢共體時艱,有賺錢還是共體時艱。
反正員工要求分配就是欲求不滿。
還有鄉民可以幫我打員工,我老闆何必分配利潤?
繼續壓榨、繼續過勞。

【反對三】
「不爽不要做」這句話很常聽到。
例如,不爽當中華民國人就不要當。不爽讀台大就不要讀。
你不能一面要新台幣、要健保、又不要中華民國。
你不能要台大畢業證書的光環,又不要英檢門檻,又不要服務學習一二三。

有沒有很孰悉?

照這種邏輯推演下去,制度規則只要一制定,任何改變都只能是主宰者的恩賜。
沒錯,英檢門檻與服務學習的擁護者都是這樣說的。
你進台大就要考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就是要無償掃地、去外面免費工作24小時
不爽不要讀啊!
當學生在各種會議上反應這些不合理問題的時候,冠冕堂皇的說法是提升國際競爭力,服務人群;比較直接的言語就是「不爽不要讀」。

照這種邏輯推演下去,基本工資也是不爽不要拿啊,在座各位抱怨個P啦
有本事就去拿月薪70K、100K,有能力就去跟老闆議價啊。需要基本工資保障的都是XX
為什麼要訂最低工時,不爽不要當中華民國人啊!
你移民去法國、德國,工時比台灣低得多了。

這種邏輯充斥著我們的島嶼。
我們每個人彷彿出生就預設了「勞工與資方」有著相同的議價能力。
但勞工沒有啊。
再說一次,勞工沒有跟雇主討價還價的能力。
個別勞工有,那是他強。
所以才需要團結起來向雇主施壓。

因此,不爽不要做只是一句氣話。
大家可以思考「不爽」要怎樣才能變爽。
而不是賭氣不做。
這樣一時不做一時爽,一直不做......失業率提高
大家就不會太爽了。
明明就是一個可以提升勞動條件,讓大家轉變勞資觀念的好機會
被原PO弄得很像無理取鬧,小朋友吵架似的。
(當然我很不喜歡小朋友吵架這種比喻。為了寫文章方便拿出來用一次。特別是勞工爭取權益、人民上街遊行,都會被說成吵就有糖吃。這是一個非常不恰當的比喻。就像頒發獎狀摸國中生的頭一樣。將與你討論問題的人說成是小孩,乖,不要吵。笑死,爭取權益是我的基本權,不是恩賜。只有黨國、極權國家才會覺得人民的權利是來自國家恩賜。)

回到正題
當然,如果原PO主張全面廢除勞動基準法,一切交由市場決定。
我很敬佩。
不過必須提醒留言與按讚的各位,臺灣的工會弱到根本沒有對抗雇主的能力
甚至中小企業,很多根本就「沒有工會」
所以蔡英文總統說去跟你老闆講,是一句實話,也是一句幹話。
因為台灣的勞工沒有自己談勞動條件的習慣,什麼都要政府保護得好好的。
因為台灣的人民只要遇到罷工就會譴責發動罷工的勞工同胞
臺灣沒有這種傳統,臺灣人喜歡在內部比爛;然後說外國多好。
今天有一群人要提高天花板,我們就要把他拉下來。
他作怪,竟敢要求更好,我心裡好不平衡。

反對三的結論就是
如果要貫徹「不爽不要做」
那請立刻打電話給立委,廢除的勞動基準法。因為他限制了雇主的契約自由。
我要你一天工作12小時,不爽不要做。我要你時薪50元,不爽不要做。
這樣我就支持。
也請大家不要抱怨工資太低,工時過長。謝謝。
否則說出「不爽不要做」,不僅僅是毫無論理根據的幹話,更是掌權者(本案例中資方)的打手,阻礙勞動條件進步的元凶。

【反對四】

原文裡有提到工會幹部無法接受公司提出的協商方案。
「做人可以這麼貪心嗎?」這種標籤在下方留言處,如影隨形。

我不是長榮員工,我是不懂啦。
但是,把「爭取自己權利的人貼上貪婪的標籤」,會讓我想到過去爭取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爭取選舉過程中不要做票,而上街抗議,被輿論說成暴民,最後還有人把自己燒掉。
是啊,日費已經90了,還過得比華航爽,在吵什麼呢?
是啊,當初那些人也已經有投票權了,也可以看三大報,老三台,也可以加入中國國民黨啊。為什麼還要爭取各種人民基本權?

跟墨西哥比、跟哥斯大黎加比,2017年臺灣的工時已經算短了啊
是在不知足什麼?https://fortuneinsight.com/web/posts/249529

台灣人的國民所得也已經贏過世界上100個國家,雖然台灣不是國家。
但各為,抱怨什麼啦?
不爽不要當中華民國人啊。

原來是這樣啊。
我還以為勞動條件是愈高愈好,人權是愈豐富愈好呢。
工時愈短愈好,薪水愈高愈好。自己覺得薪水夠花,福利夠優,別人覺得不夠就打成是貪婪。這招高明啊!
沒爭取誰知道待遇福利的天花板在哪。https://buzzorange.com/2018/02/07/germany-labor-issue/
不看看外國,還以為【擁人權】、【降工時】是天下掉下來的呢。

德國擁有 390 萬名會員、最大產業工會 IG Metall 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發動 72 小時的串聯大罷工,一共 50 萬人上街抗議。就算在罷工不稀奇的德國,都打破了 34 年來的紀錄。最後資方妥協,表示每週工時可從 35 小時減至 28 小時。今年 4 月開始勞工有望加薪 4.3%。勞工每週工時則可從 35 小時減至 28 小時。

還沒修法之前,臺灣的每週工時是48小時。現在是40小時。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
要像外國學習的是:唯有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衝撞與妥協,我們的整體勞動條件才會愈來愈好!

如果長榮今天覺得這群空服員不適任,開除就好。
長榮願意留任他們,就表示他們對長榮有一定的價值,能幫長榮賺錢。
他們在制度內,用一切合法手段爭取自己最大的權利,值得我們的掌聲。
不給掌聲,也不必要順著資方踹勞工一腳。
如果要踹勞工一腳,那就很可笑了。
勞工要政府挺勞方,結果當有勞工出來爭取權益的時候,輿論又倒向資方踹勞工。
這樣政府會怎麼想?
啊你們人民都挺資方了,我政府傾聽民意,挺資方,你們叫什麼叫?
下次再有人出來,我就挺資方,準沒錯的。

本文結論
不支持罷工當然可以,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當全民都不支持罷工,合法爭取權利的勞工人人喊打的時候
我們就沒辦法期待你自己想爭取權利時,有誰會出來替你喊聲。

最後附上邱俊彥老師年初在華航罷工時的FB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045972655487623&set=a.109832039101704&type=3&theater
當初的背景是華航說我們都符合勞基法規定。
邱老師認為勞基法是最低標準
不能以依勞基法為滿足。
永遠都不會進步。
同理,這次長榮空服員鼓起勇氣發動罷工,要面對的不只是資方
還有會嫌棄他們的同胞們(呵呵)
罷工原本是透過旅客向航空公司施壓,結果是向自己施壓XDD

這樣還願意跳出來要爭取更好的福利,長榮空服員值得我們的敬佩與掌聲。

#
回覆放 B601
原文不動。
臺灣就是一個可以反對的地方啦,我也不會被約談去喝咖啡
大家要反對當然可以反對。趁大家還有言論自由的時候
明年恐怕就......XD
至於
1.旅客不便。
我想只能呼籲大家多一點愛與包容吧,沒有人想要隨意罷工;罷工也不容易成立。(要過半數工會會員同意)
就像是集會遊行會封路一樣,勢必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
能做的大概就是從小教育我們的孩子吧(如果還有下一代XD)
讓大家知道這是弱者唯一的發聲管道。
有能力談的,都嘛衣冠筆挺,進去立法院吹冷氣、喝茶遊說。
沒能力、沒財力的弱者,才在凱道上大吼大叫還沒人理。
同理,能談的都談盡了,才發動罷工。
2.貪婪。
我沒有要多說啥了。
請各位多多為自己的勞動權益發聲。
要踹別人一腳也請便。都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我無法也無意阻止。
不過為了這個國家能更好,還是希望大家團結勞工的力量啦。

3.分析罷工訴求合理性。
這個要花時間、花錢啊各位XDDDDD
不然為什麼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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