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旅 (下集)小心踩雷!無誠信的樂X旅行社(畢旅親身經歷)!
上集完整陳述我們如何被旅行社欺騙
連結在這https://www.dcard.tw/f/travel/p/231537491?ref=ios
【協商破局】
從旅程開始第一天就發生一連串問題,每天都在揭穿謊言接著與旅行社談判,晚上回飯店休息的時間我們也大多都在討論下一步該怎麼跟旅行社談,完全犧牲了我們的娛樂時間,我們也真的處理得非常心累,唯一慶幸的是B導遊和他的小助手人蠻好的,知道我們與領隊及旅行社有些狀況,所以更用心的想讓我們玩得開心,我們在第六天後也決定暫時將所有不開心放下,好好得玩完接下來的旅程,一切事情等回台灣再處理,但萬萬沒想到的是旅行社令人髮指的後續處理方式。
回到台灣後,女業務向我們表示樂X旅行社的總經理有親自關切我們這團的狀況,也有心想和我們約出來談話,我們也表明就是需要一位能作主的高層出來給我們合理的交代,但後來從一開始的總經理出面又改口成協理出面,好吧,不要到最後不理就好,反正此時的我們也已經習慣出爾反爾的這群大人。
2019/05/24這天我們和協理、男業務在我們系上的會議室面對面協商。開始之前男業務還遲到了超過半小時,完全看不出要解決事情的誠意在哪,為了確保雙方權益,一切協商內容全程錄音。我們將所有被男業務欺騙的事情提出與他當面對質,欺騙的部分他百口莫辯的說:「這個部分我承認是我當時的一個話術,我願意道歉。」但這已經不是話術了,完全侵害到我們的權益,根本是詐欺!而協理向我們表示我們這團的整個事件他只知道領隊有問題,而且是在我們回台灣後才知道,也並不清楚這麼嚴重。這非常明顯的,男業務和女業務將事件壓下來,沒有完整的呈報給上層,或許有,但只輕描淡寫的帶過我們領隊有狀況?
當天談了兩個多小時,我們向協理表示,我們要向旅行社求償擅自更換領隊導遊飯店、男業務的所有欺騙行為與領隊的騷擾問題,協理表示業務的個人欺騙行為由男業務自己負責給一人600元紅包,領隊的小費(900元/人)會全額退給我們,旅行社最大的誠意就是一人賠償1500元,而領隊的騷擾問題,我們一再強調所有費用都是繳給樂X而不是領隊,所以我們會向旅行社求償,至於旅行社與領隊之間用何種方式索賠,這部分我們不干涉。雙方達成共識。
五天後,領隊在我們的群組中表示不懂自己為何背負性騷擾罪名,且表示他確實沒有領到任何酬勞,也傳了他與女業務的對話截圖,內容是女業務向領隊傳達我們針對騷擾事件要求向他求償一事,接著說要領隊自己和我們處理,公司賠償部分和領隊分開處理,領隊說:「性騷擾這個問題我擔不起。」不久後直接退出群組神隱了。而旅行社也頻頻和領隊做切割:「因為領隊不是公司的人,我們只負責轉達你們要向領隊索賠這件事。」???這完全和協理當初說的有出入了,我們是跟X活旅行社簽約,領隊是X活找的卻不願意負責,如果今天不只發生性騷擾事件而是更嚴重的問題,請問旅行社還負不負責?
2019/05/30這天男業務拿著一張我們從沒看過的協議書來給我們簽,(下圖)內容只提到了X活須退回領隊的小費一人900元、旅行社賠償的一人1500元,完全沒提到男業務須賠償的600元。且最後還有一項條約:「雙方取得協議後,不得將協議內容經由網路或任何聲音文字透漏於與此事無關之不特定人員。若造成雙方名譽及商譽之損失,任一方將可終止協議內容並重啟協調!」這在協商當天並沒有提出來討論,完全變相成為閉嘴條約,當下我們覺得並不合理,一人3000元的賠償費用,是整趟旅程中發生的欺騙及過失的賠償,並不代表是封口費!當下我們馬上反應此問題,男業務向公司再次確認後告訴我們:「你們想上網發文還是可以的,只要不指名道姓甚至影射提及公司和業務名稱。而這些賠償已經是公司最大的誠意,若這些協議你們不滿意就等於談判破局,請你們自己走第三方。」接著經過我們全部人的討論後,大家都希望事情趕快落幕,我們也有心要接受旅行社提出的條約,但我們唯一要求是將協議的所有細項明確列出,且「不得損壞商譽的條約」也必須明確寫上「可呈述事件過程之事實」、不可使用「樂X旅行社」等影射字眼提及X活。希望旅行社重新更改協議書內容,來保護我們自身權益,但男業務最後惱羞成怒,不斷向我們表示:「不可損害商譽寫得這麼明白,為何要改?公司已經很有誠意要和你們解決事情,如果你們不滿意那就走第三方,協議書撕掉啊!」激動到一臉想撕裂我們般,我們才不明白為何不願意修改協議書內容?且我們已經表明我們會簽下去,但因為協議書的內容不完整,希望能修改後再簽,莫名其妙的自行增加談判時沒有提出的協議內容,竟還強迫我們簽名?他還說了一句:「你們走第三方啊反正我們也不會怎樣。」男業務當場的態度真的令人不敢恭維,我想可能是協議書內沒有寫到他自己應該賠償的600元,才急著逼我們簽下去吧!
事後我們直接聯絡協理,表達我們的想法,協理也很有誠意的說可以修改協議內容,要我們自己擬好一份再給旅行社過目,直到雙方同意後再簽下名。(不懂男業務昨天在惱怒什麼對吧,我們也很問號。)且我們也持續向協理表示,領隊性騷擾的問題,當初協理親口答應會幫我們求償,卻和領隊說我們雙方自行處理,協理表示跟公司討論這個問題後再回覆我們,最後我們收到的回應是:「公司法務部門的決議是,既然無法達成協議,那就請大家走第三方公正人士協調了!因為你們不接受所有的協議,所以重新來過。」
所以最後的結局是,樂X旅行社沒有做任何賠償,連領隊的900元小費也沒有退給我們,照領隊所說他本人沒有領到任何酬勞來看,領隊的小費也由旅行社收下了,而男業務也沒有任何賠償,性騷擾領隊更是神隱沒有賠償。
今天男業務及領隊的行為絕對不可能是單一事件,只是大多數的學生嫌麻煩,或覺得小事也就安靜不說話,但這次事件X活旅行社的態度明顯就是仗著我們學生好欺負,這篇文章的用意並不是呼籲大家不要選擇樂X這間旅行社,而是希望看完這篇文章的人能轉發給身邊的不管家人朋友,大家都有機會碰到要選擇旅行社出去玩的時候,當旅行社未經告知的更換原先所答應的行程內容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時,就該為了確保自身權益追根究柢,別讓這些業者仗勢欺人了。
看來以畢旅專家為名號的X活旅行社,真的該改個稱呼會比較符合公司形象,而旅行社所希望的第三方公正,品保協會,申訴已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