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我來戰同婚公投法盲
這篇我就是想砲公投法盲
看到Dcard這些留言
我深吸一口氣,並覺得感嘆
我不是感嘆你挺不挺同
那是你的自由
我感嘆的是,
原來台灣人公民素養那麼低
法學觀念那麼差
難怪「假新聞」那麼容易在台灣散開來
就是你們這種人害的
太多了,我隨便截圖幾個
每次看這些留言一次,我白眼就翻一圈
為什麼可以如此愚蠢⋯
我以為大學生素養好一點
政府完全就是照公投做了啊⋯
你是閉著眼睛投票嗎?
第12案就通過了阿。
如果你不想要同志用「專法」結婚
你投什麼12案同意? 投什麼三好兩壞?
嚴格來說,同志今天能結婚
護家盟推的「三好兩壞」也是推手呢!
真諷刺。
如果你
不想讓同志用「民法」結婚
也不願意讓他們「專法」結婚
(雖然到時候也會因為違憲不過)
你們應該推廣12案,投不同意阿
要不然就是不要投啊!
結果
你們推第12案同意,現在又後悔
是贏不起嗎?
然後崩潰政府不尊重公投?
這太好笑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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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簡單跟大家介紹法律規範
首先大法官釋憲規定:
5/24前,怎麼樣都必須讓同志結婚,
不然就直接用民法。
如果你要推翻大法官,
是「修憲」、不是「公投」
如果你要推翻大法官,
是「修憲」、不是「公投」
如果你要推翻大法官,
是「修憲」、不是「公投」
請不要像原始人搞民粹⋯
愛家盟就提出公投:
第10案「民法」應該限定於一男一女
第12案以「民法以外的專法」保障同婚
記住
我們投的並不是「同志能不能結婚」
(大法官說了,同志就是能結婚)
如果想推翻是靠「修憲」不是「公投」
如果想推翻是靠「修憲」不是「公投」
如果想推翻是靠「修憲」不是「公投」
我們11/24公投表決的是:
同志要以「民法」或是「專法」結婚
我相信懂法理的人,在公投前就知道
同志不管怎樣,最後都能結婚⋯⋯
那些在吵「不能讓同志結婚!」的人
根本都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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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問:政府在選前才過同婚,是為了選舉?
答 :並不是政府刻意選在這時候過⋯
而是大法官規定的5/24已經要到了⋯
問:那如果前天不過專法,會怎樣?
答:那5/24後,就會依照大法官所示,
直接以「民法」結婚,這才叫違反民意
到時候,你們就會罵政府獨裁。
問:婚姻平權過了,要感謝誰?
答:在「專法制定」的協商過程,
反同團體各種打壓,
提出很多違反憲法旨意的專法內容;
例如家屬可以擅自拆散同婚
例如違背憲法,把同婚改成結合
而最優、平等的就是「行政院版」
最後民進黨團結過半,壓倒性成功
讓「行政院版」通過。
民進黨,對於這塊絕對功不可沒;
特別是蘇貞昌他們,
投票前一個一個拜託綠委不要跑票。
還有蔡英文,這個民進黨的頭
她對平權的態度
也影響整個黨挺平權的核心
她也有功勞。
還有柯文哲,台北市申請同婚釋憲,
他也是其中一個推手。
還有時代力量的黃國昌、林昶佐等人
也常常為了平權議題,出來幫忙辯論。
這些人,都是婚姻平權過的小螺絲
如果單純要論,對「平權」的態度
以上這些人,絕對比她好
她這種倒戈的才叫騙票:(樓下有人問她是誰,她是國民黨立委黃昭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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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我不知道法盲懂了沒?
最後,我在這邊要譴責
國民黨的賴士葆
都最後了,你不支持沒關係;
但還在造謠、騙法盲,煽動人群。
騙不懂法律的人⋯⋯搞民粹⋯⋯⋯https://www.dcard.tw/v2/vivid/videos/701c4413-70aa-46e9-b328-222c78e208b6?r=1.0
而時代力量的林昶佐
直接不客氣,點名出這些造謠的人
https://www.dcard.tw/v2/vivid/videos/47017c0e-024c-47b6-9b21-8284d5f06119?r=1.0
這篇我不戰藍綠,我就戰法理
樓下一定還是會有法盲跳針
請有法律常識的同學幫我補血
我真的回覆到快吐了
你今天挺不挺同其次
但無理取鬧,當法盲造謠的那些人
跟賴士葆有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