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人闖入房間並偷看洗澡

請不要上臉書 謝謝
更新在下方
租房在外一定要記得鎖門
就算是熟人也不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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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事情發生當天晚上
因為下班後回家太累睡著了
睡到半夜才起來洗澡
本來打算去洗衣服 後來怕吵到其他人
所以開了門又關了門
就在這時忘記鎖門 就去洗澡 (白癡是我
在洗澡時有聽到房門外的腳步聲
但我以為是其他人回來 所以沒有多想
當我洗完圍著浴巾在洗內衣的時候
我餘光瞄到我的浴室門被打開了小縫
外面站了個人在看我
當下嚇的我大叫 那個人也馬上跑走
因為太害怕 所以我把自己反鎖在浴室
過了一會沒有動靜我才敢打開門
穿好衣服之後我馬上打電話給住在樓下同學還有房東 可是已經半夜沒人接電話最後我打給我朋友問她該怎麼辦(因為慌了不知道怎麼辦
才趕緊報警
在打電話的過程中有聽到樓下大門開關的聲音 所以我很確定當時是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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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調了監視器 發現是樓下同學的男友
他在那個時間出入大門
當時我同學去上夜班剩他一人
而我看到的人特徵也與他相符
且當時警察來問的時候
那男的還說謊說自己都在睡覺
我把事情告訴我同學讓他們給我個解釋
一開始那男的說他只是去買東西
後來又說他有精神症狀
我完全沒辦法接受
不是什麼事都說自己有精神症狀就沒事了好嗎
我同學居然還傻傻相信
還跟我狡辯 他只是出去買東西
後來還替他找理由 說他有病只是還沒看醫生
我說整棟樓就他一個男的 不是他還有誰 況且他都承認了
因為他們這樣的作為 我決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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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更新
在知道是那個男的之後
我得到的只是我同學簡單的一句抱歉
隨後就是她替他男友找理由
說他壓力很大 還聽到幻聽等辯解之詞
因此我決定到警局做筆錄提告
以刑法侵入住宅提出告訴
因為怕證據不足,我截圖line對話紀錄(對方承認他有做此事) 附給警方以此作為證據。
經過2個多月後,我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書
當天雙方到偵查庭
檢察官詢問那男的是否認罪,他承認了
接下來扯的是檢察官居然不斷要我跟對方和解 還用不耐的語氣
問我要多少賠償才夠 一萬元夠不夠? 還說我會毀了對方的一生
我傻眼 到底是誰做錯事 搞得好像是我的錯
我只說了一句 我要的不是錢
因為太生氣了我就不說話直到開庭結束
但我不想跟對方和解 所以就走了
在這之後過了1個月多 我收到起訴書了
第一次偵查庭被告承認,之後又都否認
供詞反覆,檢察官決定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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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法院開庭那天
我因為不想見到那男的,所以我要求分開開庭 而今天是另一位公訴檢察官出庭
我心想幸好不是上次那個
大約等了一個小時半,開庭女警就來帶我
我問怎麼會講這麼久(( 因為這其實是件小案件
女警回我,因為他一直否認,說他沒做這件事,檢察官一直跟被告講道理。
到了法庭
公訴檢察官告訴我 被告一直否認 且他認為這樣態度很不可取 應該要為這件事負責
之後法官詢問我有什麼想說的,我表示我不和解的原因,並確定是對方做了這件事
法官也說這其實不是大案件
若之後被告否認,你也不和解,需要耗費人力來調查這件案子
我遲疑了一下
在旁的檢察官說: 不要誤會法官的意思,雖然不是什麼大案件但這件事對你是重要的,要不要繼續是看你......(後面的沒聽到 因為我愣住了
但我對這位檢察官非常的感謝
因為是一位有同理心且正義的檢察官
目前就是等下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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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謝謝各位的回應  
另外我想請問懂法律的人 這樣他判刑的機率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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