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性侵」澳門,涉及刑法228條,但因在國外而不罰⋯
整件事情在我冷靜下了之後,仔細思考了一下,雖然說目前的結果是不起訴,但也不是毫無希望。
謝謝大家的關心,我會採取聲請再議的程序並詢問律師的意見。
但我希望能透過大家的力量讓這件事情能夠公開,不要再有其他的女生受到同樣的傷害。
這是我當時收到的面試通知,在澳門的事情發生後,我發現我的好朋友竟然也曾經收到過面試通知。因為這樣我才驚覺,這或許不是第一次,讓我骨氣勇氣去報案。
FB是他們幫助小動物的網站,雖然他罪不可赦,但我卻希望那個幫助流浪狗的粉絲專頁能夠繼續下去,所以我選擇把網站馬掉。
可能很多人不懂,這麼荒唐的事情怎麼會有人傻到去相信。 既然他犯罪五年多都沒有被發現,那當然這一切都是早就計畫好的⋯就像他沒有在台灣強暴我而是帶我出國。在我考清楚後,我才明白我終究沒有他那麼深那麼重的心機⋯
他非常善於話術跟打擊你的信心,這些對話只是當初一小部分而已,每天每天他會讓你感受巨大的壓力和信心的打壓,在適當的時候卻鼓勵你,給你安慰讓你相信他⋯






最後那段他說的話,是我親手打進電腦的,他在我耳邊唸,逼我打完這些讓我自責的話⋯⋯多高招的方式打擊你的自信。
或許你會想問,我和K到底做了什麼讓他生氣,但實話卻是我們自己都不知道。
可能因為他想喝水但他沒說,我們可以被責罵整晚的「不細心」
可能因為我們的回話不達5行,就可以被責罵是「不夠用心」
在事發前我問過V,但她否定楊會性騷擾的事情,才讓我一步步跳進火裡⋯
事後雖然我算是逃過,沒有真的被強暴,但我試著求救⋯卻是被飯店經理出賣差點回不來





當我被飯店經理出賣後,我真的以為自己死定了⋯⋯
整件事情除了被告,我最恨的就是他,我不懂怎麼可以這樣的見死不救呢?難道金錢的利益比一個人的生命更可貴嗎?


「無惡意」所以試著強暴我,那有惡意的結果我還真不敢想⋯
這是被告在事後傳給我的「道歉」,很明顯的他知道可能會有法律的糾紛,所以他的用字遣詞都非常的小心。
他是個非常狡猾的人,之所以這樣他逃了五年卻無案底,但最讓我難過的事V的視而不見⋯甚至幫助他騙我們⋯
她明明也是女孩呀⋯她明明也經歷過呀,怎麼能不懂我們有多害怕呢⋯⋯
整件事最可怕的就是,你必須要面對自己的恐懼,我當時真的好怕,我無法形容那是什麼感覺⋯
絕望跟無法控制發抖的手好像是我唯一能感覺到的,我記得我幾乎沒有哭,因為我已經嚇到哭不出來了⋯
我才知道原來人在恐懼到極致的時候,是很困難表達的。無法發出聲音、無法移動也無法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