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更 千萬不要在十七歲時愛上某個人
謝謝各位不同的看法和認同
其實也沒想到被推到這麼上面
這是我在FB專頁-XX語錄看到的小短片
它是取自「前任攻略」這部電影的片段
片尾剪輯的文字讓人有感而發罷了
不曉得這能不能轉發FB影片,如有需要我再轉貼出來
就我認為,十七歲大概就是個代詞
象徵的不過就是青春,以及青澀的歲月
自然而然讓我聯想到初戀
每個人故事都不盡相同
所以也不能以一概全
謝謝各位,小弟再此鞠躬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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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路上看到這句話:
「千萬不要在十七歲時愛上某個人,
因為那個人,會是你最難忘掉的那個人。」
十七歲時,對愛情憧憬懵懂
總覺得那是一種陪伴、一種依賴、甚至是一種新鮮
當時總聽別人說
「初戀,往往不是跟你走到最後的那個」
我總是想,為什麼既然喜歡一個人,卻又不能走到最後;為什麼不能跟電視情節般始終如一,然後白頭偕老
直到我分手後的近兩年
時間帶走那氣憤,帶走了那不甘心
我才知道沒有什麼是天長地久的,這宇宙的萬物隨時都在改變
在情感世界裡,能走到最後的不會是巧合
更不會有一見鍾情的童話故事出現
分開和一起也不過是短短幾秒鐘的事
然而,走不到的都將成為回憶
最終成為生命中一閃而過的流星
什麼也帶不走,留下的只剩下深深的遺憾
我時常問自己
那你還愛她嗎
愛過,但我更明白回不去了
回不去的是那青澀、那甜美、還有那青春的歲月
如果現在故事重來過,或許結局就會不同
可惜的是感情世界從來不會有如果
希望未來的某一天,我能笑著跟她說
「謝謝妳」
所以,千萬不要在十七歲時愛上某個人,
因為那個人,會是你最難忘掉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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