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男大十八變嘛?[彩虹文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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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能算是18變,因為我是30歲之後才意識到要改變自己。
從小我就是那種沒人喜歡的小胖子,因為長得胖又醜。
而且又是個媽寶fashion(就是衣服都是家裡大人買的,自己沒買過)
校外教學永遠只有一個人坐、 大家一起出遊時我負責載行李。
去聯誼的時候抽鑰匙時候,
抽到的女生還說過她寧願搭公車去目的地。
反正就是集矮胖醜宅為一身。
那個厭惡的表情我一輩子難忘。
高中以前的照片應該是找不到了,畢竟也是15年前的事情了。
這是以前的照片以前就整個是胖子
連騎車的照片都有一坨肚子就這樣18歲之後又渾渾噩噩的過了12年
還是一樣醜+胖,而且宅之後因為某個契機, 我開始運動,控制飲食,
也開始保養自己,稍微學一些彩妝,研究搭配。
最大的改變我想大概是我會開始自己去逛街買衣服。
會去想自己怎麼穿比較好看,會去找自己喜歡的衣服。
現在雖然還是胖但是體態比較好看一點了
這是最近的狀態
我想有人會說假髮不太準這是最近從樂天買的新衣服,原本下擺應該到膝蓋。
結果穿了到大腿上......一看才發現model158公分(我175)嗚嗚

我33歲都可以認清自己做出改變了,我想年輕的你們覺得比我更有條件的。
互相加油吧

更新-瘦身法再B149
二更-有人自以為能夠從道德的制高點來批評我,他卻連我的原生家庭怎麼對我的他都不知道。我是被單方面的斷絕關係之後還到處放話沒有我這個小孩.
很好,我已經把人生的前30年都給他們了,之後的人生我只為自己活。
養育恩情?那是他們的責任,別拿來讓人笑,尤其是我活到25歲之前都沒感受過親情,連自己小孩的生日,甚至我都上高中了其中一位還以為我還在上國二這樣叫她們愛我,別笑掉別人大牙了。
三更-不是半夜,有人問第一張照片的事。我不是那間高中畢業的,那是朋友借我穿的而已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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