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上新聞之後...親自見證到媒體的素質
我因為犯法被逮捕了
但是
當我自己看到網路、電視新聞在報導關於我的事情時
卻是扭曲和斷章取義
包包經過X光機發現有問題
“有意圖”、“企圖”攜械闖關
平時有收藏刀械的興趣
聲稱用刀具做防身......
為什麼劇情變得這麼奇怪...?
我來還原一下劇情好了
第一:短斧是我勞作課除草工具,警方也列為農具故退還(我想不少學校都有類似的課程,有的是分配打掃走廊和環境,有的則是負責除草)
第二:其他四把刀因為家人因素,我平時是擺在租屋處,期末搬家時裝到包包後一直丟在車上沒拿下車,當天因為遲到了急忙下車所以才會造成拿錯包包(因為我本來的包包有一隻裝滿冰水保溫瓶,所以重量與拿錯的其實差不多)
第三:我在摸到有“大會規範之違禁品”時是已到現場門口,當下就主動向警方告知我的包包有違禁品
第四:第一批安檢人員認為只是一般刀械所以有人回應可以代為保管
第五:第二批警方人員卻說是管制品,對我說這件事情可大可小
第六:第三批警方人員來場拍完照之後就直接上銬帶我走
如果我是有企圖、意圖闖關的話
我應該不致於這麼主動告知和配合警方吧?當然我也不知道那四把刀子屬於管制品
不然我大可掉頭就走不是嗎?
至於四把刀
那是中學時期在網路上購買的(中學時期的你會懷疑能夠在網拍買的東西是非法的嗎?)
收集也只是那陣子而已
後來因為家人的意見我已多年沒有再買
何來的“平時興趣”?
最後
防身道具的是雙截棍
雙截棍不是管制品
所以警方是當場就退還的東西
當然不會出現在警方給記者的照片之中
請不要看到刀子照就自己腦補臺詞好嗎?
可不可以跟警方確認完筆錄、偵訊內容再來做報導呢?
為了點閱率
為了人氣
為了錢
講幹話不用負責嗎?
而且還有記者開了一個不認識的臉書問我是不是我的
這麼想騷擾我的親友團嗎?
而且名字拼音也打錯
再次證實了素質有待加強
臺灣的媒體記者們
我都會去中油自助加油了
也請你們自己加油好嗎?
對了
或許有人會好奇為何校名不一樣
因為只要有考上就有學生信箱
即使是重考沒去報到依然會有
投汨羅江也無人祭拜
被記者媒體擊敗
這種感覺真_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