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更 打LOL告了兩個人公然侮辱(三)法庭篇最終章
「這系列請不要上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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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LOL告了兩個人公然侮辱(一)事件開始跟偵查庭https://www.dcard.tw/f/mood/p/228328386?ref=ios打LOL告了兩個人公然侮辱(二)調解篇https://www.dcard.tw/f/mood/p/228328486?ref=ios再更
我把判決書刪掉了
畢竟可能會被查到
然後我並不想這樣公審他
我只是來分享我的經驗而已
他今天是做錯事但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也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大事
也是我們之間的事情不會危害大眾
所以請大家還是給他點顏面
我覺得一個人的自尊跟面子很重要
我不希望他被公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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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發這篇文的用意是想提醒大家注意網路上的禮貌,同時也希望能幫助同樣有需要的人。
我不知道有些人覺得太無聊玻璃心的人在想什麼,但我想法院最終的判決是證明我是對的
玩遊戲玩的不好,可以鼓勵隊友,如果真的覺得不爽,那也可以說對方玩的爛、觀念差、操作爛,如果是我都會虛心接受,因為大家都不想輸。
也因為知道大家都不想輸,所以我也能理解玩得不好的人會有沮喪的心情,通常都會鼓勵對方不會刻意指責。
我只是想說,就事論事可以
但罵人歧視字眼就是不行
而且還是法院認證的不行
希望大家都能夠在遊戲中有好的表現,也能夠遇到好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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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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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開庭了!!!
繼上次的調解不合事件之後
A男在這次的開庭上露出了更極致的表現
真是讓我看到什麼叫做超級誇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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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是先調解 調解不成再去樓下開庭
A男一如往常勇者無懼
調解委員問他說
「你為什麼要這樣罵人?」
A男曰
「我沒有罵人!」
調解委員傻眼了
「你承認說你有講垃圾鮑魚這四個字,但你卻不承認你罵人?」
「對,我承認有說,但我不承認我罵人」
聽到這邊都傻眼了
之後調解委員就把他承認言論卻不認罪的事情寫上單字
就傳上法院那邊了
調解到這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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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開始才是更厲害的來了)
法官:「你這樣在網路上面罵人是嗎?」
A男:「我沒有罵人!我只是覺得那是個形容!」(信誓旦旦)
在場所有人都傻眼了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
法官直接聽不下去打斷他
:「這四個字普遍人看到都會認為是罵人,你覺得你說你沒罵人?先不論後面鮑魚兩個字,前面垃圾是不是就是在罵人了?
然後你承認你有說那四個字卻不認罪,那就是這個詞在社會評價中的狀態了,就是一般人會不會覺得這是罵人」
然後A男就詞窮了,無言的看著法官
法官:「所以這樣你還是不認罪嗎?通常認罪被判刑,跟不認罪被判刑還是會有差別的,你也是個成年人了要為自己人生負責哦!」
A男:「...我不認罪」
眾人又傻眼了
坐在前面的書記官跟通譯、檢察官都是女生
聽到這個荒唐的發言
他們甚至都偷笑了一下
然後法官又只好繼續問他願不願意和解之類
他就一直說不願意因為價格太高(兩萬)
就說他只願意道歉
法官:「所以如果原告願意和解,那你這邊願意嗎?」
A男:「如果原告願意和解,那我就....」
然後他就沈默了,他說不出道歉之類的話,到底有多不真心悔改啊???
法官看到他那麼不情願
就直接跟書記官說
「那就幫他打點點點好了,你(A男)不想說的話我們也不會逼迫你說,法庭上言論自由,我們不會逼迫妳說違心之論」
然後就看到面前電腦的對話紀錄上面
A男說的話就變成
「如果原告願意和解,那我就...。」
當下都笑出來了,真的太好笑了。
之後就是普通的流程程序
真心覺得A男很猛
完全不知道哪來的自信
法官都講成那樣了
他還可以那麼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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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故事即將進入尾聲
就在前幾個禮拜我收到了判決書
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在法庭上面嘴硬的A男真的很....,但還好法官沒讓我失望給他判了四十天拘役
如果用易科罰金交錢的话就是一天一千,等於是要繳四萬塊才不會被拘役
然后
這只是刑事的判决喔 -是給國家錢
嗨没算我民事的判决 -給我錢
等於他現在還沒算給我的錢就要支出四萬了
那還不如當初給我兩萬解決這件事
還不用留案底
因為公然侮辱其實算輕的罪,當初和解在估算的時候也才估20天緊繃,沒想到因為他態度太差直接又被加了20天
真的會笑死
還被判決書教訓
真的是法院公認的「犯罪後態度不佳」還有「法治教育明顯不足」
好啦 可能A男還是一樣覺得勇者無懼
拘役個四十天沒什麼
但別忘了
還有民事庭還沒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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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隔天
A男的媽媽就找上我了
原本一早還窩在床上
我奶奶就突然跟我說
「你朋友來找你」
在床上我整個嚇到彈起來
想說邊緣如我到底哪個朋友會直接來我家找我 害我既興奮又期待怕受傷害
結果不久接到門鈴
一開門就是一個阿姨帶女兒
跟我說她是A男的媽
想來跟我和解 讓我撤告
經過前面的喇賽之後
阿姨就一邊掉眼淚一邊說覺得他兒子這樣很不ok啊 但做媽媽的會很心疼 這樣
也不想讓她兒子再參與這件事
「所以也沒有告訴他判決結果」
說要等A男以後長結婚生子再告訴他說媽媽曾經幫他處理過這件事
希望他能懂的父母心.
到底是...
所以今天就是媽媽帶妹妹來賠罪
「兒子A男去上駕訓班」
到底是???
這順序不對吧?!
然後 就馬上去法院辦撤告了
在執行過程中
民事用四萬塊撤銷告訴
但因為刑事已經判決出來了
所以國家還是要懲罰他
還是要繳四萬塊
反正無論如何
我拿到了我的四萬塊紅包就走人了
但還是媽媽最可憐
整件事因為他兒子的問題
原本兩萬塊解決還不會留下紀錄
搞成這樣 八萬還要留紀錄
所以這次的事件
兩人我總共拿了六萬
然後
以上
正式結束了這一系列了法庭事件
謝謝大家收看
在此我很想對那些覺得事情太認真或是我是不是就想拿錢的人說:
被罵這種事情,如果他今天不是犯法我也告不成
但很明顯的我現在告成了等於是罵這些詞在這個國家是犯罪的行為
我就是要給這些平時口不擇言的人教訓
因為很多人都覺得別人只是講講的不會當真
也不會認真思考
而一犯再犯
我覺得無法接受
所以才真的認真的去告了這一次
然後覺得我只是想拿錢的
請問這次的事件還期望他們會真心道歉嗎?
B男在和解之後還在他的臉書上用母豬暗諷我
老實說我覺得跟他和解是便宜他了
我當時應該也把他告下去才對
從第一次見面的到最後
他們兩個都沒有對我說聲道歉
但看他們那種態度我也覺得不需要了
罵人犯法就給錢和解
就是這麼簡單
也是我應得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