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慣老闆告上法院了 (長文)

近日吳寶春的事件讓平常根本不會上滴卡的我有感而發的想要來分享這件事

雖然我是今年的畢業生 , 但想跟剛接觸打工或工作的朋友說
賺錢固然重要,但別被人剝奪你的權益卻還認為沒有關係。
那只會讓慣老闆得寸進尺而已 。

我是夜間部學生 ,從高中就開始打工
也算半出社會7年多
現在算是一個不怎麼專業的咖啡師

直到前陣子,因為親戚在台南某咖啡廳打工,邀請我去教咖啡
拉花以及咖啡機操作,因緣際會下,他們老闆邀請我到那邊擔任研發
我心想,這樣或許也是一個不錯的經驗
雖然他們是主打咖啡跟茶但連最基本的espresso都可以淡的根水一樣
就連輕食都只有從外面叫來的蛋糕。

新店剛開幕做了一堆特價促銷活動竟然連生意都沒

後來我弄了一些最基本的熱壓吐司圖片轉自GOOGLE 但為實際上該店面產品照片

以及舒芙蕾
圖片轉自啵妮台南日常臉書 為實際上該店面產品照片

這些輕食以及一些飲料配方
這些都是我跟同事們一起努力想出來的東西

原本一天賣個四五杯飲料已經很了不起了
後來努力與部落客邀約試吃合作,終於生意開始慢慢起色不再是一天四五杯飲料

但好景不常,老闆見生意好轉開始胡亂更改經營模式
開始要賣冷泡茶,以及泡老人茶的茶具沖泡的茶
因該店在校區所以客群都是以學生為主,
與老闆討論後我強烈反對因為只會虧錢
學生根本不會喝罐裝冷泡茶跟老人茶
但老闆堅決做了(畢竟人家是老闆嘛我也不能說什麼)
一開始自信滿滿覺得人潮來了賣個什麼鬼東西都會有人買。

後來我向他分析來客數以及客群的關係給他了解,
他依然覺得東西賣不好就是我的責任,一定是我沒認真推銷
一開始我不以為然,或許是我能力真的不好。

直到某次母親節他又搞了一個買一送一的活動
但儘管我努力的一直在店外請人試喝沒有人想買就是沒有人
然後又怪我們不會賣?
於是我真的氣了,直接在我IG上發限時

後來或許被看到或什麼的,於是老闆惱羞成怒直接要我滾蛋
我其實也沒當面笑他,單純在發洩情緒而已

當他叫我滾蛋的當天,我當然很不滿 畢竟毫無理由就要你走
這是違反勞基法的,於是我跟他說這樣是不行的
他竟然說 :
你要檢舉就去檢舉阿
你要檢舉就去檢舉阿
你要檢舉就去檢舉阿

還沒五點 政府部門都沒關門你去檢舉阿!!
於是我很聽話的去檢舉
就被罰了 <3
再加上他從來沒幫我們員工保勞健保 也被罰了不少
好啦我懶的遮名子了,反正違規最多的就只有他了
這也是公開資訊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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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訴訟過程

因為要打官司 勞工案件需要先調解
調解過程更讓我發火了
竟然還請議員來關說 一副事不關己的嘴臉

因為我是研發,必須連繫廠商,還有一些商業推廣文案要打

使用手機一開始均是在他的允許範圍,現在竟然拿來反咬我?!!
然後隨便拿個監視器的結圖就說這是在玩手機 WTF?!!!
更扯的是竟然說我騷擾員工?!!
我們店裡跟我當班的就只有一個女生員工
她知道後也是覺得莫名其妙他也根本不知情老闆拿這個來當理由

於是當然調解不成立拉,進入法律階段
因為只是個小勞工
所以很感謝有法律扶助基金會願意幫我打這官司
進入司法階段後,這老闆更扯了為了勝訴用盡一且手段偽造

(阿不就還好有照片證明)
看到這個真的讓我胃痛
怎麼有這種人阿?!!!!!!(注意紅圈 等等會有驚喜)

一開始的員工守則沒第二張所加的字
後來到了法院竟然莫名其妙憑空多了那些
後來又偽造我的履歷 說我離職後立馬去別的地方工作?!

好的 剛剛紅圈派上用場了
幹哩 我的字歪七扭八的什麼時候字跡變得那麼美
查證後才知道是他教唆別人寫的
其實官司現在差不多到這邊了
還沒有結束,後續還會更新
打官司的過程很乏味
我相信也沒什麼人有耐心的看完
所以我只把重點呈現出來

以前只能透過戲劇去了解司法
雖然劇情都有些誇張

官司過程比連續劇精彩
有些律師就是一種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職業
對方律師明知道自己的委任人是錯的,但人家花錢就是要替他辯護
所以很多刑案律師替殺人犯辯護 真的別太責備他們阿畢竟這是他們的工作

法院對觀念保守的人來說就是盡量少碰
就連我家人知道這件事後也是堅決反對我打官司

這就是華人儒家思想的劣根性(奴性),台灣人根深蒂固互舔傷口自欺欺人的文化,難怪台灣人這麼好欺壓。
自身權益被剝奪,但卻因為怕麻煩而選擇隱忍退讓,心想:「算了吧,算我運氣不好」,尤其在老一輩的思想裡更為常見
這些人就像寄生在台灣慣老闆企業底下,心地善良的寄生蟲。
並且得意的說:「我以前也是這樣過來的,總有一天你當老闆就會理解」。
勞動基礎法是台灣勞工的底線
如今觸犯這條底線,你們這些老屁股卻還是護航著慣老闆
沒錯,你們經歷了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甚至打造了那個年代的經濟奇蹟,在那年代,沒有勞基法保護,所以你們習以為常,但並不代表現今我們要以你們6 70年代的模式再走一遍

經歷過那些經濟起飛的人,跟著浪潮如今有人當了老闆
以你們那年代不到一半的工資,用那年代相同的標準去壓榨現在的員工
在成天喊著:「現在的年輕人全是草莓、我們當初⋯⋯怎樣怎樣」
你們捫心自問,你這不是在走你以前老闆所走的路?
然後用著更噁心無恥,底薪22k的標準去壓榨每個勞工、實習生?
在拿著自己壓榨來的錢去炒作那些人一輩子也買不起的房
(員工能力另當別論,只是單純靠杯台灣薪資倒退還有實習制度)

不離題.

更有人說 :「人家都要和解了你不答應他的和解金是不是死要錢?」 人格被汙辱了、專業被質疑了、在乎的人事物都被傷害了,再捧著那微不足道的錢以及根本沒有誠意的嘴臉來跟你和解,就只因爲不希望打官司?
確實,有些人就會在此怯步
因為''自己也怕麻煩'' 和解了被汙辱的人格就回的來嗎?
在我看來只是像慣老闆低頭認輸罷了。

古美門(王牌大律師台詞)

明明知道自己被當垃圾處理,為什麼還要逼自己接受?
錢不是一切嗎?
在這資本社會,錢就是一切

是你像對手報一箭之仇,見識你的骨氣的方法,
是奪回被剝奪的東西和被踐踏的尊嚴最適合的代價,除此之外什麼都不是。

這過程太多太多了 ,面對的不管是輿論
家人給的壓力,社會上給的評論
這些都要承擔
我不敢說我完全沒有問題
但這些不是那些老闆要把你炒掉的藉口
如果無理的資遣選擇隱忍 只會有更多受害者
下一個被老闆不開心就炒掉的 可能就是你
你朋友 或你男朋友 女朋友

台灣的工作環境 已經奴的很不像話了
面對那些無良老闆 挺身捍衛自己權利吧!!

另外如果覺得不對勁 記得就是先拍照錄音錄影存證
以後遇麻煩絕對用的到 免得對方提出 來你無法反駁
就算是試用人員也是受勞基法所保護的
並不能隨便請你滾

另附上我工作的一些作品
最後 , 已經進入司法階段 我的本意只是想讓大家知道事情經過
發文內容也是我單方面的解讀希望大家保持中立
沒有必要去攻擊店家或到粉專上留言 , 畢竟人家也是餬口飯吃
人家底下也有員工要養 , 那些員工是無辜的

結束這一回合 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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