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賺還是虧?Part2

你們以為我只有虧九千嘛?
其實不只
她在我這邊吃住也花快三千
而且我房東還因為她進來住
把房租調漲一千
原本是五千變六千
但想說我們兩人一人平分3000應該還好
然後她就這樣一聲不響離開...

這都不算什麼
因為我想說當作是就當作是一次經驗
但接下來的事就讓我很無言...

跟她在一起的時候
我的手機壞了
剛好約快到了
於是我們就一起去通訊行辦新手機
那時候想換iPhone11
店員說新辦優惠比較多
但因為我已經有兩個門號了(一個人最多兩支門號)
於是就用我女友的名字辦一支新的
但門號是我在用 錢也是我在繳
當時預繳了半年電話費還有手機的費用共18000
我月租999
但才一個月就發生這個事
前幾天我最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
她把我這支新辦的電話辦掛失
然後補一張新卡她自己用
但錢是我在繳(預繳半年)
等於我被她偷了9000又送她6000的通話費
共15000元

這時候我真的很幹
但又無可奈何
因為這卡是她的名字
她有權利這樣做

但後來想想我這樣應該算賺吧
為什麼呢?
因為那隻手機是在我身上
我只繳了18000
空機價要24000左右
這樣我還賺6000
但她偷了9000
我還是虧3000
但至少虧少一點

我始終認為她這樣做一定有她的原因
因為她家境不是很好
她也沒上大學
高中半工半讀
畢業後就直接工作了
可能是家裡真的遇到困難才出此下策
但我不懂她為何不跟我說不跟我討論
她跟我講我一定會借她的
還是她怕她還不出來?

我下一步應該怎麼做?
其實我有去過她家
知道她家在哪
想說過年去一趟問清楚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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